2024年12月26日,四川省乐山市6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部门会同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实施办法(
)。这是乐山市生态环境领域诸多“生态+司法”联动机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
近年来,乐山市生态环境局致力于构建“执法+检察+审判”的合力,抓住关键环节,不断强化与检察院、法院协同联动,在机制建设、体系健全、强化协作等方面持续发力,构建起协作有力、保护有为、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法治格局。
通过三方联动,协作取得显著成效。乐山市生态环境状况连续八年保持“优”级水平。其中,2024年,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7.8%,PM
“刑事案件保密要求高,把好刑民衔接节点难度大;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复杂,司法鉴定成本高;检察机关附民诉讼条件不足,权利部门民事诉讼举证困难……这些都是既涉嫌刑事犯罪又难以向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当事人进行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的棘手难题。”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岑正山说。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构建了信息共享、线个机制,明确了协作环节要素和程序内容,有力解决了“刑事审判完毕,民事还未介入”的难题。
及时移交,打破信息壁垒。《实施办法》实施后,检察机关将同步进行刑事审查和民事审查,发现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条件的案件,特别是决定不受理公益诉讼、不进行公益诉讼立案或不提起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会在10日内移送权利部门开展索赔工作,并在督促、证据、磋商、起诉、执行等五方面提供支持,确保“信息完备、支持有力”。
迅速跟进,确保闭环联动。探索“认罪认罚+生态修复”工作机制,权利部门向检察机关通报索赔立案、磋商诉讼、签订协议、生态修复等情况,检察机关进行普法释理,跟踪督促涉案当事人尽快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确保“应赔尽赔、应修尽修”。
《实施办法》实施后,涉及刑事犯罪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中刑事部分何时与民事衔接,如何衔接,民事部分如何主张,当事人如何履行赔偿修复责任等问题,从“无解”变为“有解”。
此外,双方在环境执法工作中也频频联动。2024年,双方联合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秋冬季大气监督帮扶等专项执法行动65次,下达处罚决定25起,移送行政拘留3起,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两起。
“感谢你们提供的《某公司生产废水处理运行费测算专家咨询意见》,这为我们判定获利方式、确定违法所得金额提供了有力参考。”夹江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向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发来道谢短信。
近日,乐山市生态环境局与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次签订了《环境资源保护司法与行政协作机制框架协议》,梳理形成专家陪审、化解纠纷、信息共享等八大工作机制,为解决“行政前端办理、法院后端审理,前后联系不畅、沟通不多、协作不紧”等环境资源案件审理难题提供了协作优解之策。
技术支持辅案。乐山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协助,聘请环境资源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环境资源大案要案的审理工作。对于确需法院调查取证的案件,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协助市中院委托相关领域专家作为辅助人员,针对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辅助法官判断技术性疑难问题。
多元化解纠纷。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协助市中院邀请环境资源领域专家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诉前、庭前调解工作。根据公益诉讼审理需要,对于需要立即制止的环境违法行为,市中院下达环境保护禁令。对于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案件,市中院加快审查并及时作出裁定,双方协同监督当事人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此外,人民法院在审理环境行政案件时,若发现存在程序瑕疵、证据瑕疵等情形,会建议生态环境局自查自纠。生态环境局启动内部执法监督程序,对标整改,从而减少行政争议的产生,增强公众的认同和信赖,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自2022年第一次签订框架协议以来,乐山市生态环境系统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污染防治禁止令线份。其中,办理的某公司擅自倾倒固体废物案得到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
“执法索赔不是目的,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才是根本。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判罚之后,如何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是就地修复还是异地修复,修复措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这是案件执行过程中面临的新问题。”岑必博官方网站正山介绍,乐山市持续与检察院、法院联动,因案施策,探索多元修复路径,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联合督办重修复。乐山市检察院和市生态环境局实施联合挂牌督办行动,督促权利部门充分主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协同推进野生动物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推进大渡河流域专案办理,通过小流域治理推动长江大保护,服务长江十年禁渔,持续修复水生生物生境,不断助推改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联合指导当事人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联动增殖放流167万余尾鱼苗。
环保法庭护生态。助力峨眉山遗产保护,联动法院成立峨眉山旅游环保法庭。在峨眉山植物园设立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在国有林场设立补植复绿基地,定期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活动,为3700余种高等植物、2300余种野生动物提供司法保障,不断将生物多样性从自然保护向联动保护纵深推进。
碳汇审理助修复。乐山市中院在审理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时,引入“双碳”修复理念,在法官的引导下,3名被告人自愿认购30吨林业碳汇,用以替代性修复其造成的生态损害,实现了生态损害的全链条、精细化修复。此案为乐山市“碳汇修复”第一案,并获评四川省十佳庭审。
生态环境部门与法、检联动,从个案协调、事后化解转变为源头预防、前端治理,最大程度地凝聚环境资源保护合力。这不仅是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的创新实践,也是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协同共治的具体体现,更是共护生态绿、共谱生态美的法治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