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46”,投票简称为“盛路投票”。
(1)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表格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合计4,540.04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本期”),具体明细如下(收回或转回金额以“-”号填列):
注:本表分项之和与前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数的差异,系万元单位四舍五入所致,并非数据错误。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4,540.04万元,减少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540.04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公司本次计提的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占2025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对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37,486,940.29元,实收股本为915,415,72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629,354.68元,实现扭亏为盈,但由于前期商誉减值等因素的影响,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至2018年,公司通过外延式扩张陆续收购了2家微波电子行业子公司,产生了1,156,945,138.65元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须对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2024年,公司微波电子行业客户业务规模出现下滑,且客户自研增加、外协采购缩量,导致微波电子业务订单落地不达预期、毛利率下降。经具有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评估机构审核评估后,公司确认商誉等资产减值811,194,399.82元,进而直接导致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从2023年度的42,329,559.64元下降至2024年度的-707,116,294.97元。2025年,公司实现扭亏为盈,未弥补亏损有所减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运转情况正常。2026年,针对公司未弥补亏损的情况,经营管理层将按照董事会的工作部署和总体安排,实行多措并举,持续提升公司价值与盈利能力,主要应对措施如下:
公司依托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及省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课题,深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打造“成熟应用、重点攻坚、前沿探索”三位一体的技术发展格局。
在成熟应用层面,巩固优势,拓展市场。一方面,持续迭代5G-A基站天线技术,推出更具成本竞争力的高性能基站天线,巩固在互调性能与能效方面的核心优势;同步丰富WLAN系列产品矩阵。通过自动化产线与新工艺创新,推动公司产品向小型化、轻量化、低成本升级,以匹配未来密集组网需求。另一方面,加速公司在微波领域的技术积淀转化为高附加值产品,重点推进超宽带双频段双极化T/R组件、SIP的捷变频频率合成模组、太赫兹W波段变频通道组件等关键成果的产业化落地。
在重点攻坚层面,突破瓶颈,构筑壁垒。全力推进Ku/Ka频段有源相控阵天线的研发与工程化,加速“6G高密度前端集成”与“毫米波和C波段融合集成平台”等国家级项目的成果转化,进一步夯实公司在毫米波领域的技术壁垒。同时,高质量完成省级“无人机低空通信感知定位区域增强技术”课题的攻坚任务,保障3.6GHz智能超表面工程样机的研制成功。
在前沿探索层面,长远谋划,厚植根基。针对新兴技术方向进行前瞻性研究与试验验证,重点关注系统级集成(如SoC/SiP协同)的技术演进路径,为下一代技术迭代储备方案。此外,持续跟踪光通信、分系统、传感器等交叉技术领域的前沿动态,积极探索将AI辅助设计工具引入研发流程,并对影响长远发展的关键半导体工艺路径进行专项评估,确保技术路线的先进性与竞争力。
在市场拓展层面,公司推行“关口前移”策略,通过精准对接客户痛点,推动订单高效落地:民用通信领域将深化与国际通讯设备商及运营商合作,稳固基站与微波器件基本盘,并全力抢抓低空经济与卫星互联网规模化应用机遇;微波电子领域则在夯实军工基本盘基础上,系统性开拓商业航天蓝海,通过积极探索与芯片厂商的合作,以低成本策略,优先确保市场规模与生存空间,通过“高性能+低成本”双轮驱动,快速必博官方网站提升市场份额,以构建多元化收入结构。
在管理运营层面,公司全面深化“数字化、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四化建设,驱动通信天线与微波电子生产模式转型升级。通过深度集成数字化系统,打通主要经营单位的研发至生产的全链路数据壁垒,加速构建自动化智能产线,实现生产自动化、管理信息化与决策数据化的闭环协同。同时,公司依托体系认证优势,纵深推进组织扁平化改革以提升决策敏捷度,将全流程精益管理与智能制造深度融合,系统性压降运营成本并优化现金流结构,以此在通信与微波电子复杂宏观环境下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
在人才培养层面,公司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核心理念,构建“引、育、用、留”全周期人才发展体系,打造与“民用通信+微波电子”双主业战略相匹配的人才梯队。在新锐培养方面,持续深化“新锐计划”,完善校招新人入职培训、轮岗实践与述职汇报机制,引导青年员工在5G/6G、卫星互联网等前沿赛道上快速成长,将个人发展融入公司事业蓝图。在核心人才方面,通过内部技术导师制与外部专家引进相结合,强化核心技术团队的持续创新能力。在校企合作方面,深化与高校的现代学徒制、定向培养合作,探索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学生动手能力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在激励机制方面,优化绩效考核与股权激励体系,确保核心技术人员与管理骨干的利益与公司长期发展目标深度绑定。通过打造行业领先的人才高地,为公司在复杂竞争环境中稳健前行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撑与组织保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金额不超过363,000万元(含本数),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具体融资金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办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全部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协议等。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盛路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路有限”)、成都创新达微波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创新达”)、深圳市朗赛微波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朗赛”)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融资需求,公司拟为盛路有限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拟为成都创新达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拟为深圳朗赛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上述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
公司本次为盛路有限、成都创新达、深圳朗赛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开展担保业务,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批。
本次担保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盛路有限、成都创新达、深圳朗赛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形。
本次盛路有限、成都创新达、深圳朗赛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在前述363,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中,并不追加公司综合授信额度。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射频光模块、城域接入型有源和无源波分复用(WDM)设备及其他通信系统设备、电子设备、3G及以上智能终端、医疗用品及器材、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民用一次性无纺布口罩、劳保用品、汽车电子产品、无线数据终端、车载终端;加工、销售:模具、塑胶制品、五金制品;通信工程和网络工程的系统集成、设计、施工、设备安装及维护;承接:钢结构工程设计与施工;卫星相关的工程承包、开发;通信设备性能检测;局域网、物联网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工程项目建设,相关设备、模块、集成电路芯片、软件的研发与销售,以及与之相关的移动互联网建设;互联网广告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赫兹检测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微波产品、点对点通讯系统、射频微波部件、线性功放的研发、销售(凭型号核准证经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集成电路设计;光纤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微波产品、点对点通讯系统、射频微波部件、线性功放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066.31万元,负债总额为462.12万元,净资产为1,604.1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2.36%。2025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169.30万元,利润总额为34.19万元,净利润为34.19万元。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至目前,深圳朗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担保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盛路有限、成都创新达、深圳朗赛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形。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实际融资需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与授权范围内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以与银行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审批协议内容,控制风险。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为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敞口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63,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必博官方网站司为盛路有限、成都创新达、深圳朗赛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2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有效期均为十二个月。盛路有限、成都创新达、深圳朗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形,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盛路有限、成都创新达、深圳朗赛的资信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61,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3.65%;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3,038.70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01%。
3.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未发生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通过后失效。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按实际工作岗位、行政职务、工作绩效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和个人经营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未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只领取津贴,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税前),因行使董事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税前),因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是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获得的年度基本报酬;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价值、能力并结合行业薪资水平等因素制定,以现金形式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和个人经营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中长期激励收入是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可以通过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根据各考核周期内的考核评价结果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年度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62.94万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3,748.69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0,107.99万元。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如下:“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
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因此,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2025年末,鉴于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了现金分红1,122.59万元。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工作,未来公司将持续聚焦主营业务,积极创新技术和产品,不断开拓新市场和新业务,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8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公开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13,300,000元(含税)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986,7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650,00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5,050,000元。2018年7月2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认购资金的实收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43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983,549,131.85元,其中2025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4,668,032.25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累计产生净收入50,589,021.79元,其中2025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507,236.8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2,189,889.94元。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募集资金,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与可转债发行的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及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均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7月,公司及长江保荐分别与招商银行佛山三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山水一品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4月,公司与长江保荐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5月,公司、南京盛恒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长江保荐及北京银行南京仙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8月,公司、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与长江保荐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6月变更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由长江保荐变更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长江保荐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航证券承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变更,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与中航证券及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分别于2023年6月、2023年8月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均未发生变化。
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6年2月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注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仙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山水一品支行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6年3月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注销;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汉府支行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6年4月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注销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4,668,032.25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1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盛恒达科创产业园一期”、“南京恒电微波信号模拟技术中心及环境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公司决定对前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2,189,889.94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2月6日,经公司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全部转出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52,219,656.30元,并办理完成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52,189,889.94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